和叶心语一起下乡插队知青没有住在老乡家里,村里的干部将多年前废弃的学校重新修整,安排这群知青住了进去。

    男女知青中间隔着一块不大不小的操场,空着的教室也被他们改造成了简易的厨房。

    丁云做好早饭,就让王梦梦吆喝着开饭,知青们陆陆续续围上了桌子。

    这时候的早餐并不讲究,就一碗稀饭配了点咸菜,吃不饱,也饿不死。

    等到排队的知青打了饭后,丁云望着锅里剩下的稀饭蹙了蹙眉头。

    这细微的动作被王梦梦看在了眼里,她立马就知道了丁云在烦恼什么。

    “李大伟,沈知青怎么没和你们一起来?”

    李大伟喝了一大口稀饭后才道:“沈知青一大早就出去了,也没说他去了哪里,就让我告诉你们不用留他的饭。”

    得了信息的王梦梦哼了一声:“一开始你怎么不说,就知道吃,跟个饭桶似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又没问,我凭什么告诉你。”

    李大伟是真不知道这女人是在神气什么,长得又没丁云和叶心语漂亮,那张嘴却比那两人要讨厌得多。

    女人的友谊还真是奇怪,李大伟搞不懂丁云这种柔柔弱弱的美人,怎么会和王梦梦做朋友。

    王梦梦还想接着怼两句,却被丁云一个轻飘飘的眼神给安抚住了。

    “梦梦,等会我要去一趟村支书那里,你能不能帮我洗一下碗?”丁云眼里带着一丝说不出恳求,怕王梦梦不答应,她又补充道:“等下次你做饭的时候,我也会帮你洗碗的。”

    “嗨,多大点事,你去吧,这些碗就交给我了。”王梦梦十分仗义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梦梦,你真好。”丁云脸上带上了笑容,显得她整个人十分温柔娴静。

    吃饭的男知青们互相打着眼色,都在感叹他们有眼福。

    叶心语这朵带刺的玫瑰花虽然嫁人了,但还有丁云这朵漂亮的野百合,说不定他们努力努力,也能抱得美人归。

    丁云不动声色将这些男知青的表情收入眼底,心中不免有些得意。

    她享受这种被众人追捧的感觉,尽管她瞧不上这群人,但一想到自己是他们心中不可亵渎的女神,她仍然觉得十分骄傲。

    青峰村坐落在青峰山脚下,一到夏天,青峰山上的古木便会郁郁葱葱,青翠锁目,微风拂过,一层一层碧波起伏着,舒适得让人流连忘返。

    不过叶心语来的时候不巧,没有见识到这样的风光,这会儿她到了山脚下,只能看见光秃秃的枝丫。

    她按着系统的指示慢慢往山上去,很快就到了一块比较平缓的地方,也看见了正在那里等她的人。

    “心语妹妹,你来啦。”见到她后,沈文兵那张冷冽的脸立马挂上了笑容。

    作为书中的男主,沈文兵的外表肯定要比那些路人甲出挑的。